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热点推荐:2014年招标师职业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获悉:
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4年7月17日至8月18日
资格审查
1.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所有证明材料一律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所在市(州)发改委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发改委对所有报考人员的学历证明应当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联系电话:62100421、86705633 ,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培训中心7楼708室,联系人:李艳,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各市(州)发改委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同时应向省发改委报送各市(州)报考人员统计表。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重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各市(州)考试机构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4年7月17日至8月18日
资格审查
1.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2、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照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并持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所有证明材料一律验原件留复印件),到所在市(州)发改委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发改委对所有报考人员的学历证明应当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人才服务行业协会(联系电话:62100421、86705633 ,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培训中心7楼708室,联系人:李艳,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各市(州)发改委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同时应向省发改委报送各市(州)报考人员统计表。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重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各市(州)考试机构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编辑推荐:
2014年招标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14招标师《法规政策》章节知识点
2009-2013年招标师考试真题汇总
2014招标师《项目管理》章节知识点
2014年招标师考试精品VIP套餐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