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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这其中有三个层次:一是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二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三是不具备会计机构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例题1•判断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原则上应设置会计机构,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
【答案】×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来决定,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繁简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般取决于如下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要求。
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重点提示】注意这里的会计主管人员和我们一般常说的主管会计不同,会计主管人员的地位相当于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重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在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情况下,该负责人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比如财务处处长、财务科科长;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是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的情况下,被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的人就是负责人。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重点提示】要注意掌握这两种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要注意理解各种亲属关系。此处容易出多选题,而且出题比较灵活。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叔侄等)以及近姻亲关系(岳父岳母和女婿,公婆和儿媳等)。
二、代理记账
(一)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颁发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才能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例题4•判断题】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负有保密义务。( )
【答案】×
(四)法律责任
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并不改变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的责任。
【重点提示】注意委托他人代理记账并不能免除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最终责任。此处容易出判断题。
三、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这里的会计工作只包括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不包括非会计岗位,如收银员,收费员,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等。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此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财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财政部委托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重点提示】注意只有从事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才要求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非会计岗位的人员则没有这个要求。
(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原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按照规定的管理范围负责组织实施。
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重点提示】注意免试的科目和免试的时间。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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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后,会计从业人员仍应接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监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对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会计工作情况、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记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上岗、离岗、调转等要进行登记、备案,并记录在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内。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项目 |
具体规定 |
上岗 注册登记 |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
离岗备案 |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
调转登记 |
(1)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人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2)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人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人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
变更登记 |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
【重点提示】注意这四种登记的区别,此处容易考单项选择题。
【例题6?单选题】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 )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办理注册登记。
A.30日 B.60日 C.90日 D.120日
【答案】C
【例题7•单选题】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该期限是( )。
A.30日内 B.60日内 C.90日内 D.180日内
【答案】C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
(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体包括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正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但不在会计岗位的其他人员。
【重点提示】注意取得会计证但是不在岗的人员也属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此处容易考判断题。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
【例题8?单选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具有的特点中,一般不包括( )。
A.针对性 B.适应性 C.灵活性 D.原则性
【答案】D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例题9•多选题】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的有( )。
A.会计法规制度 B.财务管理
C.会计法规制度 D.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答案】ABCD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为辅。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例题10•单选题】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累计最少应为( )。
A.20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68小时
【答案】B
【例题11?判断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以自学为主,接受培训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 )
【答案】×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一)会计专业职务
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
国家对不同级别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条件及其基本职责都有明确规定。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会计从业资格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上岗证,是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会计专业职务是一种技术职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实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才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通过单位聘任或任命才能担任会计专业职务。
【重点提示】注意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职务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区别。尤其要注意专业技术资格只是评聘相应专业职务的前提条件。
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对应关系
会计专业职务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
助理会计师或会计员 |
初级资格 |
会计师 |
中级资格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资格 |
【重点提示】注意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职务的对应关系。
【例题12?判断题】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总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
【答案】×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初级会计资格的考试科目是: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资格的考试科目是: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全部考试科目通过后,取得相应的会计资格。取得初、中级会计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可以被单位聘任或任命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师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考试合格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在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央单位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申请进行评审,通过后即表示其已具备担任高级会计师的资格,经单位聘任或任命后担任高级会计师。
【例题13•多选题】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专业职务的有( )。
A.总会计师 B.高级会计师
C.会计师 D.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E.注册会计师
【答案】BCD
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无论单位是否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均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重点提示】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而不是所有的记账工作。此处存在陷阱,容易出判断题。
【例题14•多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单位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 )。
A.稽核
B.会计档案保管
C.银行存款日记账登记工作
D.费用账目登记工作
【答案】ABCD
【例题15•多选题】有些单位规模较小,出纳业务不多,出纳人员可以兼任( )账目的登记工作。
A.固定资产明细 B.低值易耗品明细
C.支出、费用 D.债权债务
【答案】AB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金核算岗位;往来结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经营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核算岗位;总账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等。
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不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银)员所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重点提示】注意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另外有些类似会计岗位的职业如收费员、收银员也不是会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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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岗位的有( )。
A.工资核算岗位
B.资金核算岗位
C.计划管理岗位
D.移交之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答案】AB
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工作调动、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时,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
(一)交接的范围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应与接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后,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手续,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提示】注意委托他人代办交接手续的法律责任。
会计人员未与接管人员办清工作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二)交接的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例题17•多选题】会计人员移交前必须做好的工作包括( )。
A.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B.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C.尚未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编制完毕
D.编制移交清册
【答案】ABD
2.移交点收(重点)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例题18•单选题】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中发现“白条顶库”现象时,应采取的做法是( )。
A.由监交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B.由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C.由接管人员在移交后负责查清处理
D.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查清处理
【答案】B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
(5)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例题19•单选题】会计人员在办理工作交接时,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 )。
A.在电子计算机上实际操作确认
B.将手工账余额与报表核对
C.将明细账与总账核对
D.将手工账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核对
【答案】A
3.专人负责监交(重点)
为明确责任,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必须由专人负责监交。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重点提示】注意一般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时监交人的不同。
【例题20•单选题】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手续由( )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A.审计机构负责人 B.人事部门负责人
C.行政部门负责人 D.单位负责人
【答案】D
4.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1)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2)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3)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重点提示】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注意不是一式二份。
【例题21•判断题】会计工作交接后,接管人员应另立账簿进行登记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 )
【答案】×
(三)交接人员的责任(重点)
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重点提示】这个知识点出题的频率非常高,希望大家一定要掌握住。
【例题22•单选题】张某在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某的监交下,将会计资料移交给年某。事后年某发现该会计资料存在严重差错,张某以已经移交完毕为由不予理睬。根据规定,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
A.张某 B.年某 C.张某和年某 D.张某、年某及林某
【答案】A
【例题23•判断题】在会计工作交接中,接替会计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收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问题,如事后在这方面发现了问题,则应由接替会计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答案】×
【例题24•单选题】下列关于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会计人员在临时离职或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B.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C.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
D.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方面的问题而在事后发现,应有接替人员负责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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