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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三章)

|0·2014-06-20 08:56:47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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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留存收益的核算

  企业应通过“盈余公积”科目,核算盈余公积提取、使用等情况,并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时,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盈余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

  企业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该科目应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一一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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