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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补办相关事宜
各位考生:
为便于考生有效快捷的申请补办各类专业、执(职)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年度补办证书的时间和所提交材料明确如下:
一、证书补办受理时间
每年5月份和11月份分两批受理。
二、个人提交相关材料
1、存档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
2、个人补发证书申请(情况说明);
3、单位证明;
4、补发专业技术(执、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
5、刊登“遗失证明”的市级以上报纸(遗失证明中必须含有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三项内容);
6、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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