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三章: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

|0·2014-05-07 09:36:44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三章: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

      编辑推荐: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三章知识点汇总

  为了让中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环球网校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的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外资企业的期限

  1.经营期限:由外国投资者在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中拟订,经审批机关批准。

  2.延长期限:外资企业经营期满需要延长经营期限的,应当在距经营期满180日前向审批机关报送延长经营期限的申请书,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3.清算:除企业破产或者撤销清算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外,外资企业的清算应由外资企业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

  【总结】外资企业需要审批机关批准的事项:

  (1)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2)企业的设立;

  (3)财产的转让、抵押;

  (4)延长期限

  (5)经营期限

  (6)组织形式为其他责任形式

  (7)解散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知识点汇总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各章节练习题汇总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