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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八章:资产减值损失确认

|0·2014-04-25 09:42:56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八章:资产减值损失确认

     编辑推荐: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纸笔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让中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环球网校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会计实务》科目的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一)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三)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但是,遇到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情况,同时符合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要点提示:关键考点有三个:一是会计分录如何编制;二是减值准备计提额的认定及后续折旧或摊销额的计算;三是此类资产减值提取后在其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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