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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吉林省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0·2014-04-08 09:30:59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吉林省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9时至4月12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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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办发〔2010〕3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重点环节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3〕46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201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87家事业单位859个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150名,其中,市本级590名,城区246名,县(市)314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

  专业技术初级岗位,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4日至1996年4月4日期间出生);

  专业技术中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73年4月4日至1996年4月4日期间出生);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68年4月4日至1996年4月4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4届中、高等院校毕业生;

  4.所在单位没有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工作均通过网上进行。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9时至4月12日17时。

  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须通过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http://www.ccrjk.com),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应为近期6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20k。照片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报名完成。网上缴费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9时至4月13日17时,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应聘人员可错时、错峰报名,具体情况请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查看有关区域划分安排。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先报后审的原则,应聘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应聘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审查。资格审查时,进入面试的人选,应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过程始终。

  (三)缴费时间。2014年4月10日9时至2014年4月13日17时,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四)《准考证》打印。2014年4月24日9时至2014年4月25日17时。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并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有注明。直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也须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求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要与公告中的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一致。

  2.在职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要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不可填错信息和岗位代码,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4月14日9时至11时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三楼304室信息科(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91号,市委会堂南侧),经审核同意后,免收报名、考试费用。

  6.本公告(包括《201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1号)》)可在下列网站查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 //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changchun.gov.cn)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

  长春市南关区政府(http:// www.ccng.gov.cn)

  长春市宽城区政府(http://www.jckc.gov.cn)

  长春市二道区政府(http://www.ccerdao.gov.cn)

  长春市双阳区政府(http://www.shuangyang.gov.cn)

  德惠市政府(http://www.dehui.gov.cn/Index.shtml)

  九台市政府(http://www.jiutai.gov.cn)

  农安县政府(http://www.nong-an.gov.cn)

  7.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在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专业知识考试科目或范围详见《201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1号)》中“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及内容”。

  8.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9.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方式

  今年的招聘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笔试加面试的招聘方式,主要是针对招聘具有本科(含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另一种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招聘方式,主要针对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聘人员。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4年4月27日8时至12时1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8时至9时30分;专业知识10时10分至12时10分。

  3.笔试成绩确定: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100分,单科合格线为60分,分别以30%和70%计入最终笔试成绩。招聘艺术类、体育类、护理类岗位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合格分数线可适当降低。

  4.成绩查询:5月5日前,应聘人员登录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单科成绩不及格的不排名次,不作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人选确定。笔试加面试招聘岗位的面试人选应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多人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确定,专业知识成绩亦相同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6(含)比例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由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分别确定并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网站分别进行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三)确定拟聘人选

  笔试加面试招聘岗位的拟聘人选,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

  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拟聘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须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另外,面试工作结束后,所形成的空缺招聘岗位,按同岗位、同条件的原则,可在符合条件的未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面试人员中调剂,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分别负责拟聘人选的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将合格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合格后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分别由长春市和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站,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1-88776874(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招聘政策咨询、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5640953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2014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1号)》

  附件:招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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