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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效力:
1.税法的空间效力:指税法在特定地域内发生的效力。分为在全国有效和在地方有效。
2.税法的时间效力:指税法何时开始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税法的生效:
(1)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2)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3)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
税法的失效:
(1)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这是最常见的。
(2)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
(3)税法本身规定废止日期,很少采用。
溯及力问题:我国和许多国家的税法都坚持不溯及既往原则。
3.税法对人的效力:指税法对什么人适用、能管辖那些人。
(1)属人主义原则;
(2)属地主义原则;
(3)属人属地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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