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实行属地原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注册、更改、补办、调出(入)等有关事项,按以下属地原则。
1、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到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
2、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方式
根据《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豫财会[2010]6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必须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从2011年起实行无纸化考试)。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考生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需通过“河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hncz.gov.cn:8002/henancms/)”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后按指定时间到指定考点进行无纸化考试。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
1、单科:申请人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合格。
2、三科: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联考且同时合格。
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新证办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以向考试所在地县级以上会计管理机构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在“河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 www.hncz.gov.cn:8002/henancms/)”中申报,打印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单科
1、单科考试合格办证需提供材料:
①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份;
②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的学历证书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
④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单科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填写打印申请表――申请人交验材料――市财政局会计科经办人初审――会计科负责人网上审核――会计科工作人员打印、盖章并发放。(20个工作日之内)
(二)三科
1、三科考试合格办证需提供资料
①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
③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一张。
2、三科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填写打印申请表――申请人交验材料――属地会计管理部门经办人网上审核――工作人员打印、盖章并发放。(20个工作日之内)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登记
(一)调出
持驻马店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调出驻马店市时,须在“河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 www.hncz.gov.cn:8002/henancms/)”中申报,打印申请表,携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归属地财政局办理调出手续。
1、省内调出
(1)提供申请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3份;
(2)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
(3)到属地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网上确认调出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转表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2、省外调出
(1)提供申请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3份;
(2)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
(3)到属地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网上确认调出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转表到调出地财政部门办理手续;
(4)市级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确认调出后,7天之内将该会计人员的信息导入全国调转平台。
(二)调入
持驻马店市以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本市的,须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现调入单位会计人员管理归属地财政局办理调入手续。
1、省内调入
(1)提供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职称证等原件,调出方财政部门盖章的调转登记表2份等;
(2)《调转登记表》需加盖调入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3)调入方财政部门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受理程序审核办理完毕。
2、省外调入
(1)提供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原件,调出方财政部门盖章的调转登记表各2份;
(2)《调转登记表》需加盖调入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3)调入方市级财政部门经办人受理后,查询全国调转平台确认后,按受理程序网上审核上报省厅;
(4)省厅最终审核确认后,市县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方可打证发放。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变更登记
持证人员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在我市管辖范围内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可以网上申报填写变更登记表;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归属地财政局,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1、提供在“河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 www.hncz.gov.cn:8002/henancms/)”中申报并打印的申请表;
2、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变更事项有关证明资料;
3、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变更事项,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及公安机关证明,市级网上审核报省厅,由省厅最终确认后方可打印变更信息。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补办
持证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遗失、毁损等原因需补办的,须在驻马店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到归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需提供下列资料:
(1)须持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
(2)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
(3)1寸证件照片1张。
2、归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经办人接收上述资料后,必须于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打证发放。
七、其他事项
1、根据规定,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收取工本费。
2、上述涉及表格通过“河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 www.hncz.gov.cn:8002/henancms/)”申报打印。
3、遗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当事人自行到市人事局申请办理补证手续。
4、驻马店市及各县区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联系电话:
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396-2610813
驿城区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396-2817480
高新区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396-3698956
确山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396-7022839
泌阳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396-7911678
遂平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396-4902796
西平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396-6196606
上蔡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396-6926393
汝南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396-8042870
平舆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396-5068516
新蔡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396-5924643
正阳县财政局会计股――电话:0396-893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