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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保证制度

|0·2014-03-06 11:19:10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保证制度

  单项选择题

  1、关于保证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B、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

  C、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D、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债务免除保证责任

  2、南京A公司与北京B公司约定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2009年1月1日在上海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A公司当日签字盖章后交B公司,2009年1月5日,A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B公司已经接受,B公司在1月10日将该合同带回到北京签字盖章,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

  A、自A公司与B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

  B、自A公司在上海签字盖章时成立

  C、自B公司在北京签字盖章时成立

  D、2009年1月5日,A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时成立

  3、甲与乙于7月1日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8月1日交货,乙应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中止合同,但乙不同意。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

  A、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甲应当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4、2009年1月1日,甲企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乙企业为甲企业的银行债务提供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09年7月1日,贷款期限届满,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银行在2009年8月1日时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企业于2009年8月10日按照合同约定清偿了债务,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追偿权的诉讼时效,应该从( )开始计算。

  A、2009年7月1日

  B、2009年8月1日

  C、2009年8月10日

  D、2009年1月1日

  5、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以甲的A幢房屋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以甲的B幢房屋抵押给乙,后甲未能按约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行使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只能对甲的A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B、乙只能对甲的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C、乙可选择对甲的A幢房屋或者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D、乙不能行使抵押权。因为登记机关记载的抵押物与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不一致,抵押无效

  参考答案:

  1、【C】考核保证制度。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代为履行非金钱债务的,如果保证人不能实际代为履行,对债权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选项A错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错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错误。

  2、【D】考核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3、【A】考核点是不安抗辩权。《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依照前款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C】考核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诉讼时效的界定。根据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本题应该从2009年8月10日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时开始计算追偿权的诉讼时效。

  5、【B】根据规定,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本题中,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抵押物为A房屋,登记的为B房屋,因此应B房屋为准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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