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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人财产权

|0·2014-03-06 10:26:57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人财产权 (一)投资的限制 (二)担保的限制

    编辑推荐: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二章知识点汇总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纸笔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让中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环球网校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科目的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公司法人财产权

  (一)投资的限制

  (二)担保的限制

  【注意1】出席会议: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基数都是出席会议的股东,而不是全体股东。

  【注意2】表决权:不等于股东人数或出资比例。有限责任公司表决权看章程的规定,没有约定按出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一般是按股份确定表决权。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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