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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知识点汇总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纸笔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让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环球网校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一、车船税概念
是指对在中国境内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二、车船税的纳税人
(一)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拥有或者管理”车辆、船舶的单位和个人。
1、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华侨和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同胞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等使用的车船也需要缴纳车船税,他们是车船税的纳税人。(书上只有城建税、附加内外资企业、内外籍有差异,其他税内外无差异)
2、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3、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4、有租赁关系,拥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如车辆拥有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三、征税范围
依法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包括:
1、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应税车辆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专业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等。(拖拉机、非机动车免征车船税。)
2、船舶。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驳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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