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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汇总》》2014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税》辅导汇总
第五节 印花税
1.熟悉纳税人:立合同人(不包括保人、证人和鉴定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2. 掌握征税范围
(1)经济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薄;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门确认征税的其他凭证
3.印花税的税率
税率形式 | 应税项目 | 税率 |
比例税率 | 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股权转移书据 | 1‰ |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 | 0.5‰ | |
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 0.3‰ | |
借款合同 | 0.05‰ | |
定额税率 | 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 每件5元 |
4.掌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注意:对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以应税凭证“件数”计税依据。“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税目中的其他账簿,以“件数”为计税依据
5.熟悉印花税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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