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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基本定义
土地是地球表层的特定地域,有固定的位置和一定的水平、垂直范围;土地是由相互作用的各种自然地理要素构成的综合体,并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兼有自然和社会经济双重属性;土地的特性是随着时间发展变化的。
目前,从土地管理的角度分析,比较公认的土地定义是: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由地貌、土壤、岩石、水文、气候和植被等要素组成的自然历史综合体,它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种种活动结果。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土地是综合体。组成土地各要素,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依存而组成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取决于全部构成要素的综合作用,而不取决于任何一个单独的要素。因此,评价土地时要综合考虑各要素的特性及其相互作用,才能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果。
2、土地是自然的产物。土地是自然的产物,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但人类活动可以引起土地有关组成要素的性质变化,从而影响土地的性质和用途的变化。
3、土地是地球表面具有固定位置的空间客体。它具有立体的垂直剖面,在纵向范围上,它包括地表、地面,也包括较深的地下,它向上、向下的范围是现今人们利用土地的技术所能达到的范围。
4、土地是地球表面的陆地部分。海洋和陆地是地球表面的两大组成部分,有着明显区别的自然地理特征。陆地是突出于海洋面上的部分,包括内陆水域、海洋滩涂。将土地限定在陆地范围,符合人们的一般认识和劳动习惯。
5、土地包括人类过去和现在的活动结果,人类活动影响土地性质和用途,这种新的性质和用途,与人类的活动成果密不可分,没有这些成果,土地就不具有这些用途。从这―意义上讲,这些人类的活动结果也是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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