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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细则

|0·2014-02-13 10:29:01浏览0 收藏0
摘要 宁夏出台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细则

  2月12日,环球网校了解到,宁夏出台《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明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对象和范围,解决考生转专业和报考第二专业等考试中课程衔接问题等。

  据了解,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适用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课程免考适用范围涉及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课程免考、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课程免考(即专升本)等。其中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课程免考课程一般不能超过该专业考试计划课程的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可免考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升本毕业生可免考考试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公共政治课和该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和课程内容及要求相同且成绩合格的专业课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结业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可免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名称和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公共政治课和课程名称相同,内容和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课,但免考课程不能超过该专业考试计划的一半。

  此外,部分相关专业的课程免考,其中涉及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数学类专业的高等数学等4门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等2部门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物理类的物理等2门学科;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等3门学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汉语言类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

  凡办理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免考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免考时间是每年上半年3 月1日至10日,下半年9月1日至10日。在办理课程免考过程中,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或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免考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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