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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仓库合同管理(掌握)
1、合同仓储与自营仓储的比较:公司采用合同仓储的费用比采用自营仓储的费用要低;自营仓储的运营以成本为中心,而合同仓储的运营则以营利为中心。
2、仓储合同的内容
仓储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仓库经营者(简称保管人)为存货人(简称货主)保管储存的货物,存货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
(1)特殊货的告知与处理
(2)货物的入库验收
(3)仓单的使用
仓单是保管人接受货主交付的货物后依法签发给货主的单证。
(4)货物的检查和取样
保管人根据货主或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货物或取样。
(5)通知和催告
保管人对入库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货主。
(6)货物的提取
货物的提取,有可能发生在存储期间,有的可能发生在存储期间届满后。
合同可以不约定存储期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那么,根据需要货主则可以随时提取货物。
3、我国合同法对仓储合同的规定
(1)特征:仓库营业人员必须是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仓储保管合同的对象必须为动产;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仓储合同为双方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货主主张货物已交付或行使返还要求权时以仓单为凭证。
(2)仓储合同的效力:仓库营业人的义务;货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