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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收益
一、留存收益概述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它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
(一)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盈余公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用途:
1.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亏损。(2)转增资本。(3)发放现金利润。
2.法定公益金的使用(新公司法已改)
(二)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规定进行分配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累计结存利润。未分配利润通常用于留待以后年度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二、盈余公积核算
(一)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例10-11】
(二)盈余公积的使用
1.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例10-12】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
3.用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盈余公积
贷:应付利润
【例10-13】
三、未分配利润
企业的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核算。企业在年末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将“利润分配”账户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均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如为贷方余额,表示累计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未弥补的亏损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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