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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5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0·2014-12-22 09:01:47浏览0 收藏0
摘要 北京2015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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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获悉,2015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6日至1月15日,2015年上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从2015年3月21日开始至全部报考人员考完为止。2015上半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以下人员在限制期内不得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温馨小贴士: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证考试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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