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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0·2014-12-11 11:16:21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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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环球网校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预习知识点,提高备考效果,特整理了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1.营业额的概念和内容

  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在价款之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额(或销售额、转让额)×适用税率

     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营业税纳税人

    2015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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