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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政府预算
5、我国政府预算职权划分(2011年新增)
预算管理职权,是指国家预算方针政策、预算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权、解释权和修订权;政府预决算的编制和审批权;预算执行、调整和监督权。
①立法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审查、批准本级预决算的权力机关。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预算执行,审批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②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各级人民政府是预算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决定本级政府预备费的动用。
③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
④.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⑤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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