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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预习:财政收入

|0·2014-12-09 14:25:59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5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点预习汇总,请各位考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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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点预习汇总

  十二、财政收入

  

  5、财政集中度与宏观税负

  ①财政集中度,通俗地称为宏观税负,是指国家通过各种形式,从国民经济收支环流中截取并运用的资金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

  ②衡量宏观税负的口径: 从小到大分别是:

  1)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2)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

  3)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后的合计占GDP的比重 。即政府的全部收入。

  6、税收的含义和特征

  税收,是指公共机关依法强制收取的、对纳税人不附带直接回报义务的课征。

  ①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实行强制征收。这种强制性特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

  二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税收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②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需偿还的征收。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这种无偿性特征体现在两方面:1)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报酬;2)指政府征到的税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本人。

  ③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税基及税率等要素。税收征纳双方必须按税法规定征税和纳税,双方都无权随意变更征纳标准。

  7、税制要素(构成一国税收制度的那些主要因素)

  



  


  


  11、税负转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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