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劳动仲裁参加人

|0·2014-11-11 08:58:35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劳动仲裁参加人

   >>迎双十一2015年财经精品课程超低价2折起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环球网校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预习知识点,提高备考效果,特整理了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劳动仲裁参加人

  劳动仲裁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当事人代表、第三人和代理人

  (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2)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劳动争议的解决原则和方法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劳动调解

   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会计职称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