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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新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过渡与有效衔接,我市将从2014年1月份开始,在5年内分阶段对全市持证会计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统一换发新证。具体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尾数为序分批换发(证书编号在原会计证第15页),分批换证时间安排如下:
证书尾号为“1”的,换证时间为2014年1月至6月;
证书尾号为“2”的,换证时间为2014年7月至12月;
证书尾号为“3”的,换证时间为2015年1月至6月;
证书尾号为“4”的,换证时间为2015年7月至12月;
证书尾号为“5”的,换证时间为2016年1月至6月;
证书尾号为“6”的,换证时间为2016年7月至12月;
证书尾号为“7”的,换证时间为2017年1月至6月;
证书尾号为“8”的,换证时间为2017年7月至12月;
证书尾号为“9”的,换证时间为2018年1月至6月;
证书尾号为“0”的,换证时间为2018年7月至12月。
持证人员也可登录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kj.nbcs.gov.cn)中“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查询”查看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的“有效期至”日期。
为方便会计人员换证,对各镇、街道具体换证时间作以下安排:
以上镇、街道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记录的在岗单位所在地划分。
以后每年以此类推。
注意事项:
1、因上级系统设置的原因,不在规定时间段内的人员系统无法操作换证,为此要求每个持证会计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办理换证。
2、换证时须带上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登记表、身份证原件、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有工作单位的)和单位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同一单位多人统一办理的一次只要提供一张代码证复印件)。(换证表及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可到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kj.nbcs.gov.cn下载)。
3、请持证人员在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分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C区财税窗口办理换证手续。龙山、观海卫、周巷辖区内的换证要求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
另外:
1、继续教育完成后,不再需要到窗口进行确认打印。登录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kj.nbcs.gov.cn)“会计从业资格信息查询”查看即可。
2、新系统里不再有兼职单位,变更记录中最后一条记录即为在岗单位,原来有兼职单位的换证后只能选择一家单位作为在岗记录。
慈溪市财政局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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