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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
①商标权人的权利。
a)独占使用权。
即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商标权人即享有在注册商标的范围内完全独占使用其商标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或相近似的商标。
b)转让权。
即商标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商标权转让后,原商标注册人的一切权利丧失,转移给新的商标权人。
c)许可权。
即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被许可人对注册商标仅享有使用权,商标所有权仍属原商标注册人。
d)商标投资权。即商标权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作价投资,投资作价由双方协商议定。
②商标权人的主要义务。
a)确保使用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应当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且必须在该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b)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