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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理财规划师三级辅导法律基础:知识产权

|0·2014-01-15 22:52:04浏览0 收藏0
摘要 理财规划师三级辅导法律基础: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它与物权、债权等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①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无形的财产,它既不是物,也不是行为,而是一种智力成果。②双重性。知识产权具有双重的内容,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特性。⑧专有性。即

  知识产权专属于作者、发明人、设计人、发现人等权利主体;对某一项智力成果的专有权,国家只能授予一次,它排除了他人享有同样权利的可能性。④地域性。即知识产权是一种受地域限制的权利。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这个国家领域内有效。要得到其他国家的保护,必须按照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或者国际公约,经特定程序获得。⑤时问性。即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失,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且无须支付任何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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