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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海口9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杨曦)9月26日下午,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海南省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为了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就相关事项进行公布。
据了解,凡在海南省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含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可根据自己的学历资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对照评审条件,自主申报。
据介绍,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需按照《海南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执行。职称外语政策按《关于完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计算机政策按《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职称外语免试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申报人员需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下载),《个人综述材料》一式两份,内容包括学历、资历、政治思想、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状况、外语和计算机成绩、继续教育、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个人综述材料》所列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著作、论文、科研成果和成果鉴定证明书及获奖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与继续教育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以上证书证件作为《个人综述材料》的附件,依序编好目录并装订成册。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15日。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取消、免收和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评审费每人320元,由申报人个人支付。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三楼361房,联系人:钟明,电话:65200849。
(原标题:海南2013年度高级经济师专业资格申报将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