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混业经营的监管模式如下:
一国的商业银行在业务范围上不受限制约束,业务多样化、经营多元化,可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在内的许多金融业务都是被联合提供的。混业经营模式突出的制度特征表现为,国家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在短期信贷业务与长期信贷业务、直接融资业务与间接融资业务、银行业务与非银行业务、商业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之间不做或较少做法律限制。商业银行只要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合规守法经营,就可以在经营银行业务的同时,兼营证券、信托以及保险业务等,商业银行资本与工商产业资本可以相互融合。
混业经营模式的特点:①商业银行的“全能化”或“综合化”,即商业银行没有业务范围的限制而可以全面地经营各种金融业务,如经营存贷款、贴现、证券买卖、担保、投资信托、租赁储蓄等全方位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业务。②从来就没有独立的投资银行,证券市场相对落后。③银行与工商企业的关系十分密切,甚至对其具有压倒性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