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年佳木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规定

|0·2013-09-11 09:49:45浏览1 收藏0
摘要 2013年佳木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规定。

    超值推荐:会计证保过套餐

  课程推荐:签约保过>>>北京版|全国版 签约保过+上岗>>>北京版|全国版

  一、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此项免试规定将自2013年7月1日起废止)。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全国2013年会计证准考证打印入口    2013年会计证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报考指南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免试资格7月1日开始    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报名入口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模拟测试卷汇总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技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汇总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