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招标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一工程施工项目评标问题

|0·2013-09-04 14:29:57浏览0 收藏0
摘要 关于一工程施工项目评标问题

  问:

  (1)一工程施工项目的评标办法中列有三种方式,在开标会现场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定其中一种,合理吗?

  (2)如果只是报价部分评分方法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也是不合理的吗?

  答:

  唐广庆:

  (1)不行。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必须列明本项目的评标方法、标准、内容和授予合同条件。这样才能让投标人针对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也就是说评标要求必须是公开的。该项目不是事先在招标文件中列明,而是在开标现场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这是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及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而且评标方法、标准、内容和授予合同条件应当由招标人确定,不能由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只能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如果评标委员会确定就成为“暗箱操作”了,不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报价部分评分也是评标方法、内容、标准和授予合同的条件的重要内容,所以是由招标人确定,并应在招标文件载明,不能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现场确定的。

  查看更多:招标师课程 招标师课程辅导报名 在职硕士课程

  编辑推荐:

  2013年招标师考试VIP套餐,不过免费重学

  2013年招标师考试精品VIP套餐,终身免费重学

  2013年招标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13年招标师考试复习资料汇总

  2013年招标师考试模拟试题汇总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