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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佛山市南海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0·2013-08-26 11:09:22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佛山市南海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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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佛山市南海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各镇(街)财政局,罗村社会管理处财政局:

  根据《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和《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佛财会〔2013〕15号)等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南海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纳入会计从业资格证后续监管范畴。

  二、分类培训

  2013年南海区持证人员实行分类培训,根据单位类型共分为四类: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主要包括:大中型企业持证人员,即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及以上的企业持证人员;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

  (二)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持证人员。符合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除外。

  (三)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

  (四)其他持证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持证人员

  1.《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第18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2.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二)符合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条件的小型企业持证人员,培训内容为《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培训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

  (四)其他持证人员。本类别持证人员可根据实际自行选择上述三类培训内容之一作为2013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应于2013年底前完成。

  四、参考教材

  (一)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有关内容。推荐使用财政部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

  (二)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推荐使用财政组织编写的相关讲解或指南。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内容。推荐使用财政部组织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

  (四)推荐使用财政部组织编写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应讲解或释义。

  培训教材应由持证人员自愿购买,培训单位不得强行推销。

  五、培训形式

  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两种方式:网上培训、面授培训。持证人员可自行选择培训方式。

  (一)网上培训

  持证人员购买学习充值卡后,登录佛山市会计学会网站,进行学习和考试。在培训年度结束后,持证人员的培训情况由系统自动记录入个人会计档案。详细操作流程如下:

  1.持证人员到各镇(街)的售卡点(详见附件1)购买充值卡。本年度首次网上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为72元,再次培训的收费标准为10元/次,持证人员应根据需要购买相应面值的充值卡。

  2.访问佛山市会计学会网站,网址:www.fskjxh.cn。

  3.注册帐号、激活充值卡、支付所需学习的课程、网上浏览视频学习、考试。

  4.成绩合格者,培训结束;不合格者,需重新购卡充值、学习、考试,直至成绩合格。

  继续教育网上培训常见疑问解答详见佛山市会计学会网站或拨打免费电话4008300760咨询。

  (二)面授培训

  面授培训由经财政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负责。持证人员应按属地原则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持证人员按以下步骤进行面授培训:

  1.到继续教育面授培训地点(详见附件2)报名参加面授培训。

  2.按照培训机构安排参加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者需再次进行培训和考试,直至考试合格。

  3.考试合格者,由财政部门在持证人员的《佛山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进行确认登记。

  我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为佛山市南海区智勤会计培训中心。

  六、培训时间

  网上培训和面授培训学习时间从9月1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

  七、培训要求

  (一)对持证人员及有关单位的要求

  1.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会计工作能力。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2.持证人员由于生病、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2013年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可顺延至以后年度完成。确认点:南海区会计学会,地址: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0号,联系电话:86229326。

  3.选择网上培训方式的持证人员,其培训及考试均在网上完成。参加网上培训且考试合格者,培训情况由系统自动记录到本人会计档案,无需在《佛山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上盖章确认。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佛山市会计学会网站 “网上继续教育记录查询”功能查询持证人员的网上继续教育情况。

  (二)对培训单位的要求

  1.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

  (1)建立严格的培训管理制度和学员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培训。

  (2)对每期培训班学员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培训者对培训效果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3)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0个工作日将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安排、收费标准、授课老师名单等)报财政部门备案。

  2.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

  3.履行如下承诺:

  (1)不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

  (2)不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

  (3)不将培训工作转托其他单位。

  (4)未经培训及考核不得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5)无违反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对镇(街)财政局的要求

  各镇(街)财政局应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培训机构的监管和考核,规范培训秩序,确保培训质量,并应对售卡点、报名点、面授培训场所等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及时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将情况通报区财政局。对存在以下问题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应由区财政局取消其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业务资格:

  1.采取虚假、欺诈等手段招揽生源。

  2.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

  3.将培训工作转托其他单位。

  4.未经培训及考核便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5.违反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其他行为。

  八、其他

  根据《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内部控制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南财会〔2013〕13号)的要求,我区持证人员参加企业内部控制知识竞赛且成绩合格的,可视同已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8学分。换算学分的具体办法待上级财政部门明确后另行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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