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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会〔2007〕1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登记工作的通知》(赣财会[2013]32号)精神,现将2013年全南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
(一)培训对象:全南县会计从业资格证已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会计从业人员;2013年办证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时间:2013年8月份至12月份。
(三)培训内容:中国2012年-2013年宏观经济情况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制度解读、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试行)解读、《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解读及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贯彻办法。
(四)培训形式:
1、今年我县全部采用网上继续教育形式进行培训,会计从业人员可登录“江西财政”网( http://www.jxf.gov.cn/ ),点击主页左边的“江西省会计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图标进入学 习。
2、为方便各单位统一登记、统一缴费,各单位可集中到县财政局会计股购买学习卡学习(70元/人?年)。
3、外出务工的会计从业人员进行网络培训,承办单位:
(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2)北京东奥会计在线。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了企业内部控制知识竞赛且成绩合格的持证人员,持成绩合格单到培训点可减免8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获奖的持证人员可持获奖证书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发证机关直接办理继续教育培训和登记工作。
2、各部门、单位应鼓励和支持会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3、对下岗失业和纳入低保范围的持证会计人员,减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的培训费。
4、联系电话:会计股 2608693
二、继续教育登记
今年的继续教育登记包括对2012年和2013年两年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以及2013年12月1日-25日通过网上采集信息确认后继续教育的补登记。
(一)登记时间:从8月份至12月份。
(二)登记对象:2013年以前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三)提供的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继续教育合格单。
(四)登记方式:参加2013年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由单位汇总填制《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登记统计表》(见附件),与Excle电子文档一并交当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登记。非单位集中会计从业人员请于2014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带好相关资料前往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机关登记。
全南县财政局会计股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