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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论述如何实现装卸搬运的合理化管理。
答:(1)防止和消除无效作业
所谓无效作业是指在装卸作业活动中超出必要的装卸、搬运量的作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尽量减少装卸次数;提高被装卸物料的纯度;包装要适宜;缩短搬运作业的距离。物料在装卸、搬运当中,要实现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的位移,选择最短的路线完成这一活动,就可避免超越这一最短路线以上的无效劳动。
(2)提高装卸搬运的灵活性
所谓装卸搬运的灵活性是指在装卸作业中的物料进行装卸作业的难易程度。所以,在堆放货物时,事先要考虑到物料装卸作业的方便性。从理论上讲,活性指数越高越好,但也必须考虑到实施的可能性。
(3)实现装卸作业的省力化
装卸搬运使物料发生垂直和水平位移,必须通过做功才能实现,要尽力实现装卸作业的省力化。装卸作业中应尽可能地消除重力的不利影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利用重力进行装卸,可减轻劳动强度和能量的消耗。利用重力式移动货架也是一种利用重力进行省力化的装卸方式之一。重力式货架的每层格均有一定的倾斜度,利用货箱或托盘可自己沿着倾斜的货架层板自己滑到输送机械上。为了使物料滑动的阻力越小越好,通常货架表面均处理得十分光滑,或者在货架层上装有滚轮,也有在承重物资的货箱或托盘下装上滚轮,这样将滑动摩擦变为滚动摩擦,物料移动时所受到的阻力会更小。
(4)合理组织装卸搬运设备,提高装卸搬运作业的机械化水平
物资装卸搬运设备运用组织是以完成装卸任务为目的,并以提高装卸设备的生产率、装卸质量和降低装卸搬运作业成本为中心的技术组织活动。
(5)推广组合化装卸搬运
在装卸搬运作业过程中,根据不同物料的种类、性质、形状、重量的不同来确定不同的装卸作业方式。处理物料装卸搬运的方法有三种形式:普通包装的物料逐个进行装卸,叫做“分块处理”;将颗粒状物资不加小包装而原样装卸,叫做“散装处理”;将物料以托盘、集装箱、集装袋为单位进行组合后进行装卸,叫做“集装处理”。对于包装的物料,尽可能进行“集装处理”,实现单元化装卸搬运,可以充分利用机械进行操作。
(6)合理地规划装卸搬运方式和装卸搬运作业过程
装卸搬运作业过程是指对整个装卸作业的连续性进行合理的安排,以减少运距和装卸次数。装卸搬运作业现场的平面布置是直接关系到装卸、搬运距离的关键因素,装卸搬运机械要与货场长度、货位面积等互相协调。要有足够的场地集结货场,并满足装卸搬运机械工作面的要求,场内的道路布置要为装卸搬运创造良好的条件,有利于加速货位的周转。使装卸搬运距离达到最小平面布置是减少装卸搬运距离的最理想的方法。
24、论述物流标准化的基点。
答:物流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涉及的面又很广泛,过去,构成物流这个大系统的许多组成部分也并非完全没有搞标准化,但是,这往往只形成局部标准化或与物流某一局部有关的横向系统的标准化。从物流系统来看,这些互相缺乏联系的局部的标准化之间却缺乏配合性,不能形成纵向的标准化体系。所以,要形成整个物流体系的标准化,必须在这个局部中寻找一个共同的基点,这个基点能贯穿物流全过程,形成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核心,这个基点的标准化成了衡量物流全系统的基准,为各个局部的标准化的准绳。
为了确定这个基点,人们将进人物流领域的产品(货物)分成了三类,即:零杂货物、散装货物与集装货物三类。这三类的标准化难易程度是不同的:零杂货物及散装货物在物流的“结节”点上,例如在换载、装卸时,都必然发生组合数量及包装形式的变化,因此,要想在这些“结点”上实现操作及处理的标准化,那是相当困难的。
集装货物在物流过程的始终都是以一个集装体为基本单位,其包装形态在装卸、输送及保管的各个阶段都基本上不会发生变化,也就是说,集装货物在结点上容易实现标准化的处理。至于零杂货物的未来,一部分可向集装靠拢,向标准包装尺寸靠拢;另一部分还会保持其多样化的形态而难以实现标准化。
所以,不论是国际物流还是国内物流,都可以肯定讲:集装系统是使物流全过程贯通而形成体系,是保持物流各环节上使用的设备、装置及机械之间整体性及配合性的核心,所以,集装系统是使物流过程连贯而建立标准化体系的基点。
25. 论述在CIF或CFR条件下出口货物海上运输的操作流程。
答:海运出口运输工作,在以CIF或CFR条件成交,由卖方安排运输时,其工作程序如下:
(1)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
为使出运工作顺利进行,在收到信用证后,必须审核证中有关的装运条款,如装运期,结汇期,装运港,目的港,是否能转运或分批装运以及是否指定船公司,船名,船籍和船级等,有的信用证要求提供各种证明,如船籍证明,航线证明书等,对这些条款和规定,应根据国际惯例、要求是否合理和是否能办到等来考虑接受或提出修改要求。
(2)备货报验
就是根据出口成交合同及信用证中有关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包装等的条款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付的出口货物,并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在我国,凡列入商检机构规定的“种类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据信用证,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机构出具证书的商品,均需在出口报关前,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申请商检(详见第五章 国际物流保险及商品检验、检疫)。做好出运前的准备工作,货证都已齐全,即可办理托运工作。
(3)托运订舱
编制出口托运单,即可向货运代理办理委托订舱手续。货运代理根据货主的具体要求按航线分类整理后,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货主亦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当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发了装货单,定舱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着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缔结。
(4)保险
货物订妥舱位后,卖方应立即为货物办理运输险的投保手续,保险金额通常是以发票的CIF价加成投保,加成数根据买卖双方约定,如未约定,则一般加10%投保(详见第五章 国际物流保险及商品检验、检疫)。
(5)集中港区
当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区进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托运人办妥货物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至港区指定地点集中,等待装船,托运人应注意做到货物批次清,件数清,标志清。要特别注意与港区,船公司以及有关的运输公司或铁路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完成进货,防止由于货物未及时抵达指定地而影响装船进度。
(6)报关工作
货物集中港区后,托运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把填制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清单、商检证明、外销合同、外汇核销单等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查验合格放行后方可装船。(具体内容见第四章)
(7)装船工作
在装船前,理货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的货物装货单和收货单,经过整理后,按照积载图和舱单,分批接货装船。装船过程中,托运人委托的货运代理应有人在现场监装,随时掌握装船进度并处理临时发生的问题。装货完毕,理货组长要与船方大副共同签署收货单,交与托运人。理货员如发现某批货有缺陷或包装不良,即在收货单上批注,并由大副签署,以确定船货双方的责任。由于银行不受理不清洁提单,因此作为托运人,应尽量争取船方不在收货单上批注以取得清洁提单。
装船完毕,托运人除向收货人发出装船通知外,即可凭收货单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已装船提单,这时运输工作即告一段落。
(8)制单结汇
将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结汇单证备齐后,在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的议付有效期限内,向银行交单,办理结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