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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收征收管理的形式(了解)
形式 | 适用范围 |
行业管理(条条管理) | 适用于工商户集中、行业分工清楚、归口管理明确的一些城市的税收征收管理 |
区域管理(块块管理、分片管理) | 适用于大城市和县城的管理 |
按经济性质管理 | 适合于大中城市和县城工商业户的征收管理 |
巡回管理 | 对征收面广、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税源零星分散的纳税人进行征收管理。一般适用于农村和集贸市场的征收管理。 |
驻厂管理 | 适用于大型企业或重点税源单位的征管 |
【例题?单选题】对征收面广、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税源零星分散的纳税人采用的征管形式是( )。
A.区域管理
B.行业管理
C.驻厂管理
D.巡回管理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巡回管理的特点。
二、税款征收的管理
(一)税款征收的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 | 适用范围 |
查账征收 | 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
查定征收 | 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者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
查验征收 | 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人 |
定期定额征收 | 无完整考核依据的纳税人 |
(二)税款征收的内容(了解)
1.应纳税额的核定
(1)核定应纳税额的对象
无账可查、难以查账或者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①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收入额和利润率核定;
②按照营业收入或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核定;
③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④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
采取上款所列一种办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2.关联企业的税收调整制度
(1)关联企业的认定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在其他利益上具有相关联关系。
(2)关联企业计税依据调整方法
①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②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转售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③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
④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调整。
3.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制度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