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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务中心《关于2013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4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考试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下午:2:00-4:30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下午:2:00-5:00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2013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13年10月19日、20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7月2日至22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现场资格确认和交费时间:7月22至26日,地址: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事局3号窗口,电话:3355056.
要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大小不超过30k),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持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复印件2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所有报名表、免试表和复印件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市考务中心。
2、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1,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4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生注意事项: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是《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客观题)、《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客观题)、《招标采购专业实务》(主客观混合题)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主观题)。参加考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实施网络阅卷。考生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五、考试用书:
有关购买考试大纲、教材等事宜,可与省招标投标协会联系。
电话:0311-88614269传真:0311-88614256
六、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633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调整为:《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每人每科70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两个科目每人每科7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务中心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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