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之治安防范注意事项

|0·2013-07-08 15:43:32浏览0 收藏0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预约成功

我知道了
摘要 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之治安防范注意事项

  (1)遇到有人在公共区域聚众闹事,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协助公安机关迅速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

  (2)遇有违法犯罪分子正在进行盗窃、抢劫、行凶和纵火等违法犯罪活动时,应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抢救、排险,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已发生的案件,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以便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破案。

  (3)管辖范围内公共区域有疯、傻、醉等特殊人员进入或闹事时,应将其劝离管辖区,或通知其家属、单位或公安派出所将其领走。

  (4)管辖区公共区域内出现可疑人员,要留心观察,必要时可礼貌查问。

  (5)管辖区域内发生坠楼等意外事故,应立即通知急救单位及公安部门、家属,并围护好现场,并做好辖区客户的安抚工作,等待急救单位及公安部门前来处理。

  编辑推荐:

  2013年注册物业管理师VIP套餐,考不过免费重学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备考资料汇总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模拟试题汇总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