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点击查看:2013年经济师考前直播公开课免费获取过关秘籍 ※ 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进行时
点击查看: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实务》精选讲义第四讲汇总
定标与签发中标通知书
■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部门
◇评标报告有全体成员签字,如持有异议,可以书面阐述意见与理由,不签字又无书面陈述理由,视为同意结果
◇提交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解散经济师考试
■确定中标人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后30个工作日前完成。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应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自行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书
◇由招标人,发给中标人
◇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签订合同
◇自中标通知书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