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二、科目设置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考试科目。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5]95号)的规定,报考2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报考4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按照《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的规定,自2012年度起停止(免一科)的报考。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考生可登陆新疆建设网(http://www.xjjs.gov.cn)人事专栏中查询报考条件及有关学历专业要求。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的相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考前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缴费采取网上和现场缴费两种方式。报名及缴费时间:2013年6月10日― 7月10日。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3年7月1日― 7月10日将现场缴费的考生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考生报名程序如下:
1、填写报名表。报考者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EPG格式,400*320像素,大小应小于20KB。
3、打印报名表。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
4、缴纳考试费。缴费方式有现场缴费和网上缴费两种,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之一。选择网上缴费的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缴费完成后,点击“查询报名情况”查看缴费状态,只有在“缴费状态”中显示“考试中心已收到您的考试费”字样才证明缴费成功,否则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向单位递交《考试报名表》,自留即可。
选择现场缴费的考生携带《考试报名表》到考生所选单位代码对应的单位人事部门或到个人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乌市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到乌鲁木齐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0991―4675201),详细情况查阅:www.wlmqrc.com/wlmqrsks.doc。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提醒考生务必留存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时间
2013年9月7日-8日(均为北京时间)
9月7日
0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8日
0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在乌鲁木齐市、南疆和北疆各设一个考点。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物业管理师频道及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