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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房管办)、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各物业管理单位、广大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6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13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9月7日上午9:00―11:30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物业经营管理
9月8日上午9:00―11:30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物业管理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免考条件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7月7日-17日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 以下),照片审核通过后,使用A4纸打印《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其中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2)。经本人签字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特别提醒:网上报名时须正确填写档案号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应于2013年7月8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由单位统一组织到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三楼305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含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4)申请免试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2、非首次报考人员直接在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月18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标准按照陕价行函[2009]71号的规定,按每人每科70元。缴费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完成。报名成功后考生即可持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
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考试前7天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有关事项说明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2.《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应在答题前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
五、联系方式
1、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305室;联系电话:87274344(负责考试报名工作)。
2、省人事考试中心地点: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40575、87440576(负责组织考试考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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