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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0·2013-06-07 19:10:06浏览0 收藏0
摘要 关于公布全区2013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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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全区2013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教招考社 [2013]13 号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3年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及评卷工作全部结束,考生考试成绩已于2013年6月1日公布(成绩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网址为www.nm.zsks.cn)。现就公布本次考试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2013年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各层次、各科类合格分数线分别是:

  (一)汉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50分;

  蒙语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40分。

  (二)汉语中等教育学、中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50分;

  蒙语中等教育学、中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40分。

  (三)汉语初等教育学、初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50分;

  蒙语初等教育学、初等教育心理学合格分数为40分。

  二、凡参加全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颁发双科合格证,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颁发单科合格证。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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