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云南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3章第3节: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0·2013-06-05 13:12:05浏览0 收藏0
摘要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第三节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实质是审计。

  注册会计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机构。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指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这也属于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范畴。

  一、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监督

  (一)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会计资料

  (二)不得干扰注册会计师独立开展审计业务

  (三)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二、单位和个人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检举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这也属于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范畴。

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免试71日开始 

>>>报考指南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模拟测试卷汇总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技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见问题汇总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