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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宿迁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8日至6月12日

|0·2013-05-31 14:45:18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宿迁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8日至6月12日

  关于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8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报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市住建局共同负责,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7日、8日两天。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4科,分别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其中《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3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凡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5月28日至6月12日,报名网址为宿迁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om)。9月2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13年6月14日将有关材料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洪泽湖路114号)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网上在线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

  六、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可登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站(www.ecpmi.org.cn)查询当地销售信息。报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参加考前培训班,应选择教学水平高、师资强,具有培训资格和良好声誉的培训机构,以免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注册测绘师等四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事项的函》(苏价费函〔2010〕55号)精神,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科按85元/科、《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两科按90元/科、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其他事项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请咨询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12333,0527-84353301。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政策咨询电话:12333,0527-8435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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