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房产税的纳税人

|0·2013-05-28 09:26:39浏览0 收藏0
摘要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财产税)

  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财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规定如下(注意多选题):

  1.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2.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4.产权未确定或者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

  5.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提示1】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提示2】房产出租的,由房产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为纳税人。

  【提示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之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使用、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当征收房产税。

 

    2013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通知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知识点汇总

  2013年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教材变化汇总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对比汇总

 会计职称复习计划 考试用书书目   2013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难易程度解析

 

2013会计职称考纲变化免费公开课抢约中

 
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2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办理汇总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