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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报名提交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报名软件打印生成,并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方为有效)。
2、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3、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机构出具的《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原件,不填写《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6、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转正证明等)。
二、要求:
1、复印件须经工作单位(试用机构)、县(市、区)卫生局核验原件后,注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的字样,经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及县(市、区)卫生局公章。
2、部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同意(盖公章)。
3、每位考生的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4、按照考区要求,考点统一安排照相,考生自行上传无效。为方便照相,请考生报名时穿深色上衣。
5.从一级医疗机构报名的,需要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