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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审计局《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 <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73号),《关于转发<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3〕33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3〕2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资格评价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持能够证明其在本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二)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考试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上述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从事审计、财经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各级别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3年12月31日。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中国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中国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精神,可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中国台湾居民还须提供《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三、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资格评价考试成绩均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联合用印的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代发,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制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其中“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报考人员,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首次报考人员”是指除“非首次报考人员”范畴以外的报考人员。中国台湾居民按照“首次报考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
1、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5月17日至6月8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下同)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报考信息。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
1、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5月17日至5月27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按照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提交《北京地区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100KB之间。
3、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上传一致的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34mm×45mm)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4、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 中国台湾居民须提供《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报考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上述证明均为原件),于2013年5月27日至28日到以下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5、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6月8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2013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uditexam.cn)。辅导教材可在资格审核期间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征订事宜。
(三)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事宜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阅。
(四)考试咨询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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