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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财务会计
一.利润分配
1分配原则: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2不得在弥补亏损前分配利润。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公积金
1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2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3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4公积金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