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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0·2013-05-13 08:48:06浏览0 收藏0
摘要 湖北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13]1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按照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中国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中国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中国台湾居民还须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二、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1寸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20Kb以下,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经省人事考试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做资格审查确认标记后,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

  2、市州以下报考人员,经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现场确认和缴费。< /div>

  具体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hbrsks.gov.cn)查询。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3日9:00-6月27日16:00

  (二)资格审查时间

  1、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9:00―6月28日16:00(双休日除外)。

  2、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1、省直网上缴费确认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9:00―6月29日16:00。

  2、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现场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3年10月28日9:00―11月2日14:00

  (五)考试时间

  2013年11月2日

  上午:9:00―1 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各地于7月31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文本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使用,以备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六、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名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 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七、 考区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安排考区。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

  九、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订购事宜,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工作。各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按要求培训监考人员,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附件1: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附件1: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01.

04.

01.工商管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02.农业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03.商业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07.财政税收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09.金融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10.保险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11.运输水路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12.运输公路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13.运输铁路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14.运输民航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15.人力资源管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16.邮电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17.房地产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19.旅游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21.建筑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03.

01.工商管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02.农业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03.商业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07.财政税收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09.金融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10.保险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11.运输水路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12.运输公路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13.运输铁路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14.运输民航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15.人力资源管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16.邮电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17.房地产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19.旅游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21.建筑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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