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初中级审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3年审计师考试辅导: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

|0·2013-05-06 15:00:15浏览0 收藏0
摘要 各国国家审计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中的组织地位是不相同的。

  第一部分

  第二章 审计组织与审计法律责任

   国家审计机关的设置

  各国国家审计机关在整个国家机构中的组织地位是不相同的。

  根据国家审计机关的隶属关系和审计报告的报告对象,可以将国家审计划分为4类:

  1.隶属于议会并向议会或国家元首报告工作

  国家审计机关一般隶属于国家立法部门,向议会或国会报告工作,依照国家法律赋予的权限,对各级政府机关的财政经济活动,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不受行政当局的控制和干涉。

  其地位较高,独立性较强。

  2.隶属于政府并向议会或政府报告工作

  国家审计机关一般隶属于政府或政府的行政部门,对政府负责并向政府报告工作,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以便保证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计划、预算的正常执行。

  我国审计署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工作,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具有司法性质,以审计法院形式开展工作,向议会或国家元首报告工作

  国家审计机关一般独立于议会或政府,拥有有限的司法权,向议会或总统报告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庭进行审判,作出裁决。

  4.独立于议会、政府和司法机关,向议会或国家元首报告工作

  向议会或国家元首报告工作。具有较高的独立性。

  我国国家审计机关是根据《宪法》设置的,我国的审计机关分为国务院和地方两级。国务院设审计署,是最高国家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法组织领导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署对国务院负责。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本行政区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级审计机关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对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013年审计师网络辅导退费保过套餐全新上线

2013年全国审计师考试报名入口   2013《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知识点   2013年审计师考试学习十大要点  

2003-2011年审计师历年真题汇总    2013年审计师考试招生简章    2013年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