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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3年秘书资格(五、四、三级)全省统考公告

|0·2013-04-25 00:09:33浏览0 收藏0
摘要 吉林省职业资格鉴定网站日前公布了吉林省2013年秘书资格(五、四、三级)全省统考公告,具体请见下文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 (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 (州)、长白山管委会、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委办厅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 《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号)要求,为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 (省)统一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总体安排,继续实行“统考日“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措施,确保鉴定质量。

  二、鉴定范围

  2013年我省继续开展心理咨询师等12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开展公共营养师等10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 (见附件1)。

  三、鉴定时间

  2013年,我省共组织两次国家职业资格全国 (省)统一鉴定,时间为5月18、19日和11月16、17日 (附件2)。

  四、报名要求

  (一)上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13日,下半年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13日至10月12日

  (二)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 学历证明 (毕业证书,学位证)及复印件1份;

  3 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照片 (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4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表1份;

  5 申报条件中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还需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6 申报条件中要求具有下一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 申报条件中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还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申报条件按 《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办法》(吉人社办字?2009?303号)执行。

  (四)院校鉴定机构受理本校学生报名,行业企业鉴定机构受理本行业企业职工报名。

  (五)报考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 (含三级)的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件 (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涉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还需提交职称证书原件。

  (六)鉴定机构负责考生信息录入并报送考生报名数据信息(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编码详见附件3)。

  (七)鉴定机构申报全国 (省)统一鉴定补考报名时,还需填报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补考人员名册》。

  (八)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核内容和答题方式见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 (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4)。

  (九)有关文件及各类表格可登录吉林省技能人才开发评价中心网 (www.jnrczx.cn)下载。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鉴定的相关规定,加强考务管理,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和工作流程,各考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鉴定质量。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431-88696696;统考日值班电话0431-88679995;报名咨询电话:0431-88690718、88690738;考试教材咨询电话0431-88679997。

  附件中包含: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 (省)统一鉴定职业、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 (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编码、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点击下载附件:吉人社函字[2013]59号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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