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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提问:
“省水规”10.3.3条规定了各类高层建筑消防水箱容量要求,只有不小于的要求,而没有前10min的概念;10.3.4条多层建筑有前10min的概念,当高层建筑设有喷淋系统时,12m3及6m3可能不够,是否应按18m3考虑?
老师答疑:
当高层建筑设有喷淋系统时,消防水箱容积可根据“省水规”10.3.3条的规定确定,即一类公共建筑不小于18 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小于12 m3,二类居住建筑不小于6 m3。当然,二类公共建筑、一类居住建筑和二类居住建筑的消防水箱容积取18 m3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