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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历年真题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毕业证签发日)起2年内(含2年,具体是指考生在2011年4月20日至2013年4月19日期间内取得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其他部门认可的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人员,暂不属本考试免试范围。不在此期间毕业的考生不符合本次考试免试的规定。报名时(即2013年4月20日前,以毕业证签发日为准)未取得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必须同时报考全部三个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在公布成绩以后至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效证件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类专业具体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二、不符合上述(一)规定的免试条件,但在2012年9月21日前(以发证时间为准)取得广西珠算心算协会颁发的珠算五级以上证书(电子打印证书)可免试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
三、符合以上免试条件的考生,又报考了免试的科目,将视为自行放弃免试条件。